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区政府已责成有关部门办理,并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和平区政府为民服务网络办公室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和平区房管局物业办公室进行核查办理。和平区物业办对此事高度重视,并就此问题及时约见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负责同志。瑞竹大厦坐落于和平区南京路,由于该项目地下停车场仍未投入使用,并且日常外来机动车进出小区较为频繁,为了维护小区业主的切身利益,确保业主车辆能够有序停放,经物业服务企业与开发建设单位协商,并征得广大业主同意,规划部分地上场地作为临时停车位。业主车辆停放暂定按月收取,外来车辆停放按小时收取,占地费用于车场管理人员开支以及小区共有道路日常养护。在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成立后,物业服务企业将重新与业主大会就此问题在物业服务合同中进行约定。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和平区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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