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3年4月16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回复如下:
天山南路程林庄道南侧路缘石以南属于我交管支队张贵庄大队管辖,以北属于河东支队管辖,针对反映的问题,我支队拟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协调区综合执法部门对天山南路占道摆摊进行清理,二是支队协调交管局设施处在此道路施划标志标线,三是上报区政府,请区政府协调市政部门对此路段的路面进行修复。另外,在此基础上支队要求张贵庄大队克服警力紧张的困难,组织警力加大此路段的日常管理,对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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