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离异两年,年收入3万,今年3月份开始办理现价房,经区房管局提交申请后到街道核查收入,被告知名下资产不能超过13万,本人名下有两辆车,其中一辆为朋友以我名义购买的,知道这点不符合后立刻办理了过户手续,之后又去街道核查仍然显示名下两辆车,打算去房管局撤销申请后重新再申请又被告知撤销后需等一年再申请,在这期间给市房管局打过电话,工作人员回复只要把之前不合格的项目更改过来后可以随时再申请限价房,可今天到房管局后,民政局驻房管局的办事人员又回复说之前递交限价房申请时的材料一经递交就无法更改,就是说即使我已将车辆过户也将终生不能再申请限价房,房管局的信息无法更改,可我名下确实只有一辆车且总资产并未超过13万,请问这种说法是真的吗?还有没有其他的解决办法?
张颖同志:
您好。我局相关处室已电话联系您,具体解释有关政策。
天津市民政局
2013-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