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在职教师,现在本县工作,户口在县城(大学毕业工作后要上集体户口,所以没有回原籍),但一直居住在老家,且有合法住宅。现在的房改政策对于我们只是对房屋予以补偿,但不享受分房待遇。自参加工作至今也没有享受国家分房或住房补贴。房改后,我们去哪住?
尊敬的“孟宪华”网友: 您好!请直接咨询大邱庄示范镇还迁安置选房办公室,联系电话:68276262。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