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本人高云女儿田书亚(2011年7月出生)以及邻居王志国女儿王思婷(2011年10月出生)在红桥婴智婴慧早教中心(红桥区湘潭路8号)通过该机构佳佳老师于2012年10月27日签订了早教合同,为孩子田书亚交了2400元(半年早教课程),王思婷交了4236元(一年早教课程)。但因为冬天孩子们都因感冒或天气原因没有上几次课,今年三月份我们去时发现佳佳老师不在此中心任教了,当时她给承诺我们孩子的课都会由她来上,而且我交的钱没有使用期限还可以用于孩子上该机构的幼儿园等其它消费,可现在我们发现该早教中心没有几个孩子上幼儿园。我们给佳佳老师打电话,要求退费,她承诺清明假期给我们解决。我们于4月3日去该中心时,他们都放假了,工作人员接通了其主管糖糖老师电话,她承诺周日7日给我们回电话,但7日我打电话给她,她说钱不是她收的,她不负责,让我们等总部鼎轩教育给我回信,至今没有消息。
希望有关部门帮我们与该早教中心讨回公道,她们做事没有诚信,我们要求退款。
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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