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焕章”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关于“史各庄镇陈甫村村北塑料颗粒化工厂存在污染”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已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待有确切结果将向您再次反馈。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尊敬的"李焕章"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关于"史各庄镇陈甫村村北塑料颗粒化工厂存在污染"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并责成区环保局结合史各庄镇进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经查,反映人所反映的是史各庄镇陈甫村村北塑料颗粒加工厂,由陈甫村村民韩振华经营,未经环保部门审批。主要是将收购的废旧塑料进行粉碎,生产塑料再生颗粒。现场检查时,该加工厂正常生产,在生产中有废水、废弃产生,未经处理直接外排,未建废水、废气污染防治设施。
环保部门已将韩振华所经营的塑料颗粒加工厂立案处理,责令停止生产。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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