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拖欠本人工资,本人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判决我胜诉后,在企业为我调档的时候将劳动仲裁裁决书装入我的个人档案,当时我质疑,区劳动局办理人员称劳动仲裁裁决书必须装入个人档案。此后对我找新工作,造成困扰,我又咨询相关法律部门称:劳动争议仲裁属于民事,不可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所以请问劳动仲裁裁决书,必须存入我的个人档案吗?对此是否有所规定,如无此规定,我如何申请将劳动仲裁裁决书从档案中取出,谢谢!
尊敬的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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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3月25日
您好!关于仲裁裁决书是否装入个人档案,2008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此没有明确法律规定。具体事宜请向档案管理部门提出专业咨询。
2013年4月1日
【民生词典】劳动争议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