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
怎么办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二条
申请条件
1.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条规定范围;
2.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3.属于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
所需要件
身份证明、用人单位户卡
仲裁申请书
收费标准
免费
办理指南
1.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诉人到市劳动保障行政事务服务大厅提出申请;
2.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对案件进行审理;
3.市劳动保障行政事务服务大厅送达裁决书、调解书;
4.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向法院起诉。
承诺期限
5个工作日
去哪办
办理单位
各区、各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地址
和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平区沈阳道66号(022-27218175)    [查询更多网点]
你问我答
Q:我到经济技术开发区仲裁委申请仲裁,负责人不给立案,理由是没有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关系(劳动合同两份被单位保管)。
A: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受理;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Q:哺乳期被公司单方面非法解除劳动关系,仲裁却判决给3个月经济补偿金,我该怎么办?
A:如您不想继续在公司就职,可向公司要求支付赔偿金即经济补偿的两倍。如果您对仲裁裁决不服,应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政策
仲裁争议解决途径
仲裁调解书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仲裁裁决书在法定起诉期满后生效。生效后的调解或裁决,当事双方都应该自觉执行。“一调一裁两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自08年5月1日始。
案件管辖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有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