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赠与合同纠纷案法院审理期间,被告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我可以向法院起诉被告房屋过户无效吗?如果我向法院申请中止审理赠与纠纷案,以行政诉讼的方式起诉房管局和被告请求法院审理过户无效,撤销房产证,可以吗?房屋在诉讼期间被过户,法律有哪些规定该行为无效
尊敬的网友:
您好!
如果您没有采取诉前保全,那么房管局很难承担责任。同时,如果被告是通过买卖关系进行的过户,买方是善意第三人,那么该房产证也很难被撤销。撤销权的法律依据是我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天津允公律师事务所 董洋律师
2013年3月21日
【民生词典】赠与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