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本人2012年初通过人才引进的方式到天津市工作,将户口迁移至天津市北方人才市场集体户口。我爱人是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在职获得硕士学位,属于自由职业者,非农业户口,现户籍地在外省。我们结婚6年多,育有一子。我们在天津市河东区购买了自己的住房,是不是我爱人和儿子的户口可以通过我的个人书面申请随迁过来,如何办理。
请领导指点具体办理步骤。谢谢!
尊敬的郑铁明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已派人员与您联系,沟通解释此问题。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东区政府
2013年3月13日
【民生词典】随迁子女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