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前两年买的房由于没钱过户,现在有能力了过户了,但是房管局让资金监管,我想问一下,我已经把房钱给了对方,对方已有了收条,这种情况可以不资金监管吗
尊敬的"曹凤玲"网友:
您好!您所咨询的关于"资金监管"的问题,建议您直接向区房管局进行咨询,咨询电话:82661347。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