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3月6日下午15:33分终于盼到天津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管中昆处长电话,答复如下:
一、天津市目前对户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申请低保掌握标准是:1、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申请低保各基层部门都能受理;2、目前正在制定低保申请直接到区、县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办法,不在由区、县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委托居委会、村民委员会 承担居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受理;3、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申请低保不予以公示;4、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家庭收入,不在以家庭收入与家庭人口(以户口簿和实际的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人口为准)之比的值计算。5、如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在申请低保中遇到问题可以直接与管处长联系,管处长协调解决并留下其手机电话并与联系。
二、天津市建立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是由民政局社会福利处颁发的津民发(2013)17号文件,已经开始实施。
管处长的答复我们非常满意,虽然没有面对面对话,但答复内容基本满足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要求,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申请低保扫清了障碍。尤为感动的是管处长留下手机号码,今后遇到问题可以随时联系方便解决问题,体现民政局为民办事为民服务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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