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1.我是2012年4月落户于天津市南开区的集体户口,老公是外地户口。
2.2010年在天津市北辰区买的房子。但房子的名字只是我老公的。
3.2011年我们在老公户口所在地登记结婚的。
4.我天津的集体户口和老公的外地户口都登记为未婚。
问题:1.我的天津市集体户口是否可以落户在老公的房子上。
2.落户都需要什么证件
3.是否要将我和老公的户口登记的未婚更改为已婚才能落户。
盼回复!
非常感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户口管理规定,您可到房产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