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欲购买天津名门广场项目,缴纳了3万定金,但因为全款出了一些状况,现在准备转让此定金。但开发商要求必须开具转让双方为直系亲属的证明,否则不可转让,我想知道这种要求是否合法,有什么依据,因为我只签了一个定购书,并没有签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尊敬的“边南”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区房管局进行核查。具体情况会有工作人员和您联系解释相关问题。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政府
2013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