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研究,将尽快以二次回复的形式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3年3月5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我局相关部门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经与反映人张超联系后,对其反映的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及二级竣工检测时间问题及未按规定进行检测的处罚问题进行了了解。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执行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及二级维护竣工检测的主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2004年第406号令)、《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交通部2001年第4号)、《关于印发〈天津市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津交管〔2013〕65号)等相关规定执行。该同志听了解释后表示理解并感到满意。同时我们与反映人车辆所属的东丽区运管局进行了联系,通知东丽区运管局应做好本辖区营运车辆检测的相关政策宣传工作,督促道路运输经营者按期对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测,严把车辆技术状况关。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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