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我是外地农村人,上大学工作落户天津。由于天津房价一直在涨,2010年,我为了解决结婚问题,公积金贷款买了40平米25房龄的独单。妻子也是农村的。现在马上要有小孩,父母要来一人帮忙看孩子。房子空间有限,我把房子卖了,打算置换一套两室,方便家人居住。为什么天津政策只要贷过款就认定是第二套,而我们全家明明现在名下都没有房子!可是我身边的同事手里有两三套房子,就是因为没有公积金贷款,再买房还是首套!!!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再一次提高,使得我们这类人成为了城市中夹缝生存的人!根本无法满足二套房的首付比例金额。现在我全家没有住的地方,靠租房来过!我想问一下,为什么政府的二套房政策把我们这样的人也一棒子打死。有没有改善性住房政策?如果没有,政府又如何为我们这类人着想。
贾聪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3月5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答复如下:此类问题均涉及银行贷款差别化信贷政策,应咨询拟贷款银行,我局不认定二套房贷款相关事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