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天津市宝坻区原筑小区的业主,在2013年2月28日,我的私家车停在楼下的停车位上,晚上回家时看到小区的垃圾桶撞到了我的车上,我向物业反映后,物业说监控没有拍到,我的车的位置是死角,他们没有任何责任,让我自己解决。他们说可能是风大,被风吹过去的,是自然原因,不关他们的事,这些也不在物业范围内。但是他们也没有把垃圾桶放在该放的位置,所以才会导致这样的事情发生。我和他们交流过,他们认为没有他们的任何责任,并且态度不好,说我没有证据,他们不管解决,让我报警吧!难道车子停在小区的车位上也有错???
冯敏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3月5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