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感谢您在百忙中查看我的咨询。我们是为自闭症儿童进行行为干预训练的一家机构,我们于2012年5月份成立至今,先后为30多名自闭症儿童进行康复训练,同时我们参加中国残联自强自律机构活动并取得全国35强,我们在2012年11月已经向社团局办理了民非机构的申请,但是唯一就是没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红头文件,其他资料都符合要求。天津市残联未能作为我们的业务主管单位(非我们手续不齐全所造成),我们想问问民政局能否担任我们的业务主管单位呢?我们只想多为自闭症残疾儿童做点事,在此感谢您耐心的看完我们的咨询,希望给予答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咨询已收悉,稍后答复您。
王超同志:
您好。社团局的同志已电话同您联系,具体解释相关政策。
天津市民政局
2013-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