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保障局您好:
我现在在单位工作了8、9年了,单位要把我们的工作合同变更到另一个单位名称下,但是原本的工作不变,工资也不变。那我请问您一下这样的话单位是不是要把原来的劳动合同和我我们解除,在跟我们从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那我们的之前的劳动合同会有经济补偿吗?如果有单位不给补偿,那我们怎么去来维护我们的权益呢!请您给回答一下。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联系电话解答相关政策。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