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发改委领导:
2012年10月我突然有打算再买俩双燃料车使用,因为第一用气成本低,第二环保。但是在咨询加气站后,得知加气站不给这种自带车辆加气,只给在指定改装厂改装的汽车加气,我很不理解这种问题,在向发改委反映后已得到妥善解决。目前我的车已经由中石化新奥办理了加气证,以后可以顺利加气。
发改委响应国家节能减排工作精神,支持双燃料汽车合法合规使用。我对此表示敬意。感谢发改委的帮助。
尊敬的王先生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结合工作职责,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肯定,网民的满意和认可是对我委工作极大鼓励和鞭策,也是我们工作的追求目标。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完成网民留言办理工作。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市发改委 201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