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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李瑞芬 提问时间: 2013-01-24 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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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城乡居民意外伤害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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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吾母亲因年岁以高,自在家中吃日常服用治疗心脏的药品,由于服用比日常剂量多,造成血压低,进院治疗,医院告知属意外伤害,不能走医保,要走意外伤害,但意外伤害说不算意外,医疗费用报销成问题,特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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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损害赔偿 回复时间:2013-01-28 17:38 是否超时: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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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李瑞芬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服药过多造成血压低的治疗是否在医保范围之内,建议您打医保中心电话或到医保中心进行详细咨询。意外伤害保险要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的条款查看是否在赔付范围之内。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允公律师事务所 王士波律师
201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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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咨询意见乃基于咨询人陈述具有表面真实性之假设,仅供咨询人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律师不承担咨询人及其相关人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为之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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