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东丽湖米兰水域天城的业主,此前曾反映过家中供暖温度不达标的情况,由于是新房入住第二年,供热单位东丽湖地热公司和开放商互相扯皮,至今仍然没有结果。另外,自入冬供暖以来,东丽湖地热站已停暖多次,大多是外围供热管道和采水井出了问题。试问在停暖期间为什么没有做好修护工作?如果供热能力已经不能满足现在的需求,为什么没有及时扩容改建?停暖期间如何赔偿?谁来维护我们业主的供热权益?难道我们交了供暖费,就成了待宰的羔羊了吗?
尊敬的张文英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3年1月24日
尊敬的张文英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供热办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目前,工作人员已与您取得联系,解答相关规定,告知您家所在小区仍在开发商保驾期,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第四章第三十条规定“建设单位对新建房屋的供热设施,应当承担两个采暖季的保修责任”。《天津市集中供热设施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新建居民住宅供热设施的保修期为两个供热期。在保修期内,供热设施的维修、系统运行调试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因此,您所反映的情况应由物业负责并解决,供热站将会帮助您进行报修。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201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