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们是天津市塘沽区胡家园街的村民.2012年1月27号.我跟自家吊车给货主干活意外骨折,干活前货主说发生任何事故与他无关,事发后在医院治疗,费用7000多、我们将所有材料交给社保网点,三个月后通知我重新写了事故经过,又过三个月交给我一份材料
让我带材料到村委会盖章签字、盖章之后我把材料还给他们,一直等到2013-1-12,他们通知我到网点拿材料,说不能报销不明白就打4006596196.然后就把我交的材料其中1部分退给我了.我打了之后他说你这属于归第三方赔偿,再不明白就找律师咨询.
基本情况就这样.请问为什么不给赔偿呢?第三方赔偿是什么意思呢?
诚恳求助.谢谢
尊敬的刘铁军网民:
您好,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你这种情况应该是要走意外险,第三方赔偿指应由你给干活的货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雇主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允公律师所事务所 王士波律师
2013年月28日
【民生词典】医保意外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