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我和爱人夫妻双方都是全日制本科毕业,我是天津的大学,户口从03年迁到天津,07年迁到单位,2012年迁到了我名下的房子。我妻子来津工作两年多了,毕业后户口迁回了河北(非农业)。
近期,我打算把妻子的户口迁到我名下的房子上,方案有以下两个:
1、以人才引进配偶投靠方式,经咨询属地派出所,双方的都要提供所有资料。有几个我的单位也不清楚,办理比较复杂,所以请教一下第2条的问题。
2、我妻子自己走人才引进流程。其他都符合条件,只有以下问题:房子是我名下的。请问该方式下,我妻子能直接走人才引进落户到房子上吗?
如果不能,那有的单位都可以落户集体户口,为什么落户到配偶方反而不行呢?
期待您的解惑,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如您爱人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与我市注册企业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在津有落户条件,可到公安机关按人才引进政策申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4月26日
【民生词典】人才引进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