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落户
为吸引更多的高层次人才来津创业工作,天津市积极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并出台多项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外省市人员凡符合“人才引进”政策的,便可在津落户。
怎么办
申请条件
1、本市企业引进的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有自己名下住房,在本市注册企业工作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准予本人、配偶及其十八周岁以下子女在津落户;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外省市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已在本市注册企业工作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准予在津落户,在津落户满3年可准予配偶投靠落户。
人才引进原则
1、未婚者只要符合申请条件即可;
2、已婚人员,夫妻一方为本市户口;如夫妻双方均为非本市户籍,只办理一方入津,不能带小孩;
3、如夫妻双方或一家三口同时入津,须在津有自主户权的住房,其他条件人员入津可将户籍落入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
所需材料
1、个人书面申请;
2、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或职称评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引进单位证明;
5、劳动合同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7、自己名下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提出申请并提供材料,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开具《商调函》;
2、提档:持《商调函》到档案所在地商调档案;
3、上报:上报到天津市人事局,审核通过后下发调令;
4、办理准迁证:凭调令到天津市公安局办理准迁证;
5、户口迁出:回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
6、落户:到派出所落户。
承诺时限
90天
去哪办
办理单位
天津市公安局户口办公室及属地分局、派出所
受理时间
全年
天津市公安局派出所电话地址查询
和平分局解放桥派出所 承德道6号 23315131
天津市各区公安分局户政大厅地址及联系电话
和平分局户政大厅 和平区庆善大街13号 27120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