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才引进政策进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原户籍档案都在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现已由天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证局开出商调函,但浙江要求必须同时转移户口档案,天津要求先转档案后转户口。两边政策不一样,导致我无法向下办理手续。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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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