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杨芳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3年1月24日
尊敬的杨芳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燃气集团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经查,您家与燃气集团罡世公司和平中心定于1月21日通气点火,施工人员入户后,发现橱柜已打好,燃气灶具距离燃气接口2米多,无法正常通气点火,所以需要进行燃气室内管道改造。因橱柜已打好如不拆橱柜只能使用新型管材(日立管)进行安装。施工人员向您说明使用新型管材(日立管)的好处(即:安全、美观、在不用拆除橱柜的前提下施工)与收费标准,经您同意后才进行施工的。施工完毕后,您缴纳了580元整(材料费:新型管材(日立管)两米,100元/米*2=200元、管材接头两个,70元*2=140元,1米锁扣管一根80元/根,施工费:16元,共计580元整),并现场填写了施工单,施工单上明确注明了施工项目及收费情况。告知您待购气时再给您开具发票。现罡世公司和平中心已与您联系对收费情况解疑释惑并已将发票交给您。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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