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晴景家园19-2301将80平米的小房子隔断成小单间出租,住进去将近20人,每天出入来往。楼道里面都是他们扔的垃圾烟头方便面盒子。因为房屋被打成隔断,屋内不通风,空气污浊,霉味很重,群租人员就将大门打开,现在我们这边5家住户,打开电梯就能闻到这家的气味。群租人员作息时间不固定,经常半夜往墙上钉钉子,吵闹,已经严重影响了我们权益。有几个租户好像无业,本人经常见其在楼道上下溜达。这些租户造成严重的治安问题,去年本人价值3800元的运动自行车暂时放在楼道几分钟就丢掉!
我们找了租户,要求他们注意卫生,不要吵闹,但均无效果。
请塘沽房管局按照《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八条 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对其进行治理。否则,就是你们工作不作为。另外请房管局相关部门不要以找不到业主,或者取证困难为接口搪塞我们,这家租户保证白天全天开门!
请光大网友监督留言以及政府处理结果。投诉人将定期进行投诉反馈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