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领导您好:
我是红桥区先春园隆春里的居民,我们小区17号楼楼下盖起了四间违章建筑,经营一个小饭馆,致使此处环境极差,环卫也无法通过此处清理污水井,造成楼上污水管经常跑冒,违章建筑主人还在此处养了鸡、鸭、羊等家畜,夏天楼上都不敢开窗,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影响。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及时处理。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后,区综合执法局非常重视,,立即派芥园大队进行调查,芥园大队对该违章依法下达了拆除违法建设的相关法律程序和限期整改通知书,被反映人同意将饲养的家禽自行处理,但不同意拆除违章,并且暴力抗法,鉴于被反映人情绪激动,目前芥园大队仍在做拆除动员工作。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全家幸福。
红桥区政府
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