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针对(津人社局发〔2012〕5号)提点意见,能否接受,请认真研究,文件,三、关于选择定点就医问题,有了天津石化公司才有了大港区,大港区多为外地人员,天津市内基本没有亲人,大港区没有三级医院,我们退休后,年令大的老人能到市里的三级医院去拿药吗?所以此项等于我们大港区的糖尿病人少了一个看病的医院。大港医院药品较全,但我们到大港医院20多里的路,60--70岁的糖尿病人能3-4天一次去大港医院拿药吗?原来的石化医院现在改为社区医院,药品不全,有时没药,但路近。大港区没有糖尿病零售药店,这样我们糖尿病人只剩两个医院可看病拿药了,我是糖尿病重的人,行动难,你说我们怎么选择医院?为此我建议对于大港区的糖尿病人,应该设立两个一级、两个二级医院看病拿药才合适。
对于文件规定的登记有效期为两年,我们60--70岁的糖尿病,病史长,重,每天都得用药,有好的吗?不是快死的人吗!有必要两年吗?对于60岁以上的糖尿病人应该有宽松的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