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本人孙少华,于2012.12月初。在南开房管局办理二手房买卖手续。以首套房贷款形式购买林苑北里一处私产房。于2013.1.11日取得新的房产证。
新的房产证上的坐落位置是(南开区王顶堤林苑北里5#楼2门601)。但实际房屋位置在新房本的603位置(对门)。与我实际购房位置不符。
当日向办公人员咨询,答复为房管局内的资料档案都为601.因此房原为公产房,需要去房管站核查档案,房管站工作人员看后,令去天津市房地产 信托集团有限公司核查。办公人员谢某,核查后,答复为林苑北里5#楼2门 2-6层的房产证全为反的,需要向上级请示,让我等待答复。
希望有关部门和领导能及时审核并解决
此致
敬礼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孙少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1月18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