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塘沽区集体户,爱人和孩子是南开区集体户口,想在南开区购买一套二手住房,有以下几点疑惑:
1、在我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情况下,如果原户主户口不迁走,我和孩子是否能够落户?
2、如果可以落户,户主是谁?是我还是原房主?
3、如果我落户后,原房主将来再进行迁移、销户等行为是否会与我发生关联?
4、如果原户主户口不迁走,我将来对房屋进行再次买卖是否会有影响?
诚待您的解惑,谢谢!
顺祝
安康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因您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故户政部门无法了解您的详细情况,希望您留下确切电话或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