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房子在八大里拆迁片,是2009年公积金贷款买的,现在接到政府拆迁方案,准备拆迁后再贷款在市内买房,但是拆迁款还完贷款后,不足以全款购买附近环境好一点的住房。按照房管局的政策,拆迁房的记录将被消除,可以不算二套,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否也可以消除贷款记录?按照现有政策,我这种情况公积金贷款的时候算第一套房还是第二套房?据说,天津的政策是认房又认贷,公积金是不是也一样的?
尊敬的网友:
您好,按照现行公积金贷款政策,住房套数按照家庭住房贷款笔数确定,个人住房贷款笔数以《个人信用报告》和《住房公积金还款情况查询单》上的记载进行认定,您可以在贷款时携带贷款相关资料到贷款银行查询。经与您沟通,由于您之前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所以再次申请贷款购房需按照二套进行认定,单纯的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50%。更多问题请详询12329,并欢迎您浏览我们的网站:www.zfgjj.cn。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3-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