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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1日,新教规实施后,作为道路交通参与者,我举双手赞成,愿意为建立和谐、平安的交通环境尽一份力。但在参与交通过程中,也发现一些地方需要改进,希望公安局交管部门能够予以考虑,具体建议如下:
1.关于交通信号灯计时系统。原来我市没有交通信号灯计时系统,现在在部分路段设置了这一系统,如友谊路段,这是一个进步,但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这套系统安装在原有立柱式交通信号灯下方,不利于驾驶员在远距离观察,特别是在雨、雪、雾等不良天气状况下以及有树木、建筑物遮挡的情况下,驾驶员仍需在较近距离内(20米,甚至是10米以内)才能看清具体时间分配,在车速较高的状态下(如车速为60公里/小时以上时),就很难有足够的时间采取温和的减速措施,必须采取紧急制动等较为激烈的制动措施。这样,一方面大大降低了计时系统的功效,另一方面也增加了车辆事故发生概率,反而降低了道路上的车辆通过率。建议将计时系统数字显示部分进一步加大,并横向架设于对应车道上方,以利于驾驶员的远距离(正常天气情况下应达到50米以上距离)观察和判断!
2.关于道路指向信息。目前,我市相当一部分路段没有道路指向信息指示牌(主要用于标识车道指向),这样,对一些不熟悉道路情况的驾驶员来说,不利于提前变更行驶车道,需要临时变道,从而造成车辆事故或违章。建议尽快设立道路行驶信息指示牌,提示驾驶员要及时根据指示变更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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