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宝坻五中教师”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关于“岗位数额已满不能聘任”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已责成区教育局进行办理,待有确切结果将向您再次反馈。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尊敬的"宝坻五中教师"网友:
您好!您所咨询的关于"不能聘任高级职称及教师分流"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并责成区教育局进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自2010年至今,我区确实有一部分评上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没有兑现高一级的职称工资,原因是由于宝坻区教育系统所属各事业单位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办法》(津党办发【2008】2号)文件精神,在宝坻区公务员局的组织领导下,宝坻区教育系统各单位于2010年10月实施了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按照岗位设置比例对各级教师岗位数额进行了核定。按照核定的岗位数额,对各单位教师进行岗位聘用,聘期3年。首次设岗时,对于超出比例的岗位数额可全部聘任到相应岗位。但是2010年10月以后评上职称的人员则必须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岗位设置比例核定本单位各级岗位数额,如果单位相应的岗位数额未满,那么2010年10月以后评上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按照相应的程序规定,可以聘任到该岗位上,兑现高一级岗位工资;若单位相应的岗位数额已满,按照相关规定,即使2010年10月以后评上高一级的职称,也不能聘任到相应的高一级岗位,也就不能涨工资。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