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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谢**   提问时间: 2013-01-05 14:30
 标题:君利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费收费标准
内容:

    尊敬领导:

    本人系武清区君利花园业主,现特向你反应君利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费一事。我们是2011年11月入住业主,当时办理入住时一次性缴纳一年物业费(每平米0.25元),交至2012年11月底,今年我们去物业公司续缴本年度物业费时,物业公司告知物业费提价了,提高到0.5元每平米。按照津发改价房地(2009)1100号文之《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普通住宅小区,仍按原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执行。待成立业主大会后,由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本《办法》规定,协商确定新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自行提高收费标准。

    所以,我们小区目前并未成立业主大会,且目前仍然履行的是前期物业合同,故君利物业此次擅自提高物业费收费标准系违法行为!更为令人发指的是我们目前业主正常生活不能保障,我们去物业公司拿水卡买水,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说不按新提价标准交物业费,(附其物业公司提价通知一份)不予卖水,目前我们已断水自5天了,望领导予以落实解决!盼复!!!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3-01-10 08:59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3年1月10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天津政务网《政民零距离》栏目的留言后,下朱庄街道十分重视,立即组织人员与君利物业联系,了解情况。现君利花园物业回复如下:

关于物业费上调君利花园小区是根据2012年武清区物价局和房管局共同贯彻落实的《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和指导价格标准》实施的,并非我小区擅自提高。

关于业主所说的不按提价标准交物业费,不予卖水情况,经公司内部调查并无此事,且您留下的姓名及电话均不真实,查无此人。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区政府

2013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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