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把车停在小白楼滨江万丽楼下,那里画有停车格,因为路边有积雪,我停的有一点出格,我停的位置没有影响交通通行。我下车办事,车没灭火,而且车内还有人。交警过来直接拍照贴条,车内人说这要不让停可以挪走,交警不理睬拍照贴条后直接走人。这种情况合法吗?我该怎么办?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交管和平支队进行办理。接到反映后,泰安道大队与反映人进行联系,了解有关情况。反映人称自己一直躺在车里休息,不知何时被摄录。为核实这一情况,民警又查看了民警摄录时所拍摄的照片,但从照片上不能发现车内有人的情况。并告知反映人如对处罚有异议,可通过行政复议或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反映人对此表示理解。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公安交管和平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