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津户口,现年50岁,以前在天津单位交养老保险25年没断,现劳动关系在市人才中心保管,2007年后到北京工作并在北京一直交保险。我的问题是:如果今后某年我不在北京工作想回天津,或是到退休年龄后想会天津退休拿养老金,北京的保险可以随时转回天津合并吗?有什么限制吗?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跨省市流动就业人员在天津就业参保,可以将外省市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转移到天津。如果我市户籍人员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应经市补缴会审小组备案确认后方可办理转移手续。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退休手续,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