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爱人参加了2013年天津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按新的政策规定:2013年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现在已经怀孕,上周去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做生育登记,被告知:不用.我想咨询一下:需要做登记吗,在哪做?谢谢您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联系电话解答相关政策。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