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外地人,2005年因工作原因迁入天津市河东区集体户口,随后到外地工作,至今仍为天津集体户口,户口页我个人保留。现计划将户口迁回原籍,并已到原籍开具户口准迁证,请问是不是直接将准迁证给天津市户籍所在管辖区的派出所即可办理?或者还需要其他什么手续,请帮忙指导,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因您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故户政部门无法了解您的详细情况,希望您留下确切电话或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