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想咨询关于女职工自愿领取了独生子女证之后,是否有延长产假35天的规定,晚育是增加30天,本人今年23岁,不算晚育,但自愿领取了独生子女证,请问是否增加35天产假?天津市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感谢百忙之中给予回答!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政策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事业单位组织职工晚育的(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女方所在单位增加产假30日,不能增加产假的,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或实得工资的奖励。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2月4日
【民生词典】独生子女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