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
我居住在东丽区舒畅欣园,这是个限价商品房,我们是9月30日前拿到的钥匙,并且在入住时已经缴纳了2012-2013年度的采暖费用,但是知道现在都无法正常使用采暖设备,直到现在都不能正常入住。我们找到开发商,开发商说是外管网的温度,压力都不够,所以到住户那就没有温度。而且暖气片还经常没有水。开发商让我们自己去找供热站,反映情况。我们打电话给城建服务热线12319,他们不受理,说新小区,前两年的供热是由开发商负责。
现在开发商和供热单位互相推脱,没有人负责,请区政府的领导为我们及时解决问题,让我们早日入住新家。
尊敬的王凯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2年11月20日
尊敬的王凯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供热办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天津市集中供热设施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新建居民住宅供热设施的保修期为两个供热期。在保修期内,供热设施的维修、系统运行调试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由于您家所在小区仍在保驾期内,因此应由开发商解决此问题。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201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