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
女方在大学毕业后落户于天津市武清区集体户口,男方大学毕业后落户于山东省德州市集体户口。目前准备生育,但是从德州方面得知,由于男方已不在德州工作和生活,将来孩子落户有困难。
我想咨询,这种情况的话,我们办理准生证有无困难?将来能否在天津给孩子上户口?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已经与您联系。按照津人口计生委〔2010〕45号文件规定,女方为本市户籍人员,嫁到外省市并居住在外省市的,可以在我市女方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办理时需出具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工作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居)委会)出具的婚后怀孕第一孩证明、结婚证和妊娠诊断证明,男方还需提供其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具体办理,请咨询武清区人口计生委,电话:29321846。落户事宜,请咨询公安户籍管理部门。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201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