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于2011年买了津南大城赞的房子,想安家在这里,合同上写的2012年5月31日交钥匙。可是,开发商延期到9月30日没交不说,连个日期也没了,竟然不给任何说明。我们等着落户口,在外面租房子,家具也从外地运来了,因为房子不下来,影响很大,心里没底,很无助。请领导帮助,谢谢了.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到。您反映的项目属于商业开发项目,您与开发建设单位之间签署了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若开发建设单位不履行合同义务,您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开发建设单位应依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区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