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宝坻区区长及相关政府部门领导:
口东镇西辛村村民杨海明建的房屋的西房山紧挨着农村集体通行用的道路,之后西房山又用那么多土培着,以使房山边上的土都占用了集体道路,请相关领导给予关注,并且及时拆除近快回复原来的道路状态。相信我们的人民政府一定会站在最大多数劳动人民的一边,维护全体西辛村村民的利益。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已责成区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待有确切结果后我们将再次向您反馈。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
尊敬的"张某某"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关于"口东镇西辛村村民杨海明家房屋侵占村集体土地"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并责成口东镇进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经与口东镇政府村镇办工作人员核实,西辛村无杨海明此人,反映问题无法查实。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