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2年11月20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房管局有关回复如下:
此信访件反映问题为我局招录的第三批合同工。2009年8月份,东丽区房地产交易所为完成华明小城镇建设发证工作,在本局系统职工子女范围内通过简单形式考试招聘临时工16人,并与本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区人力资源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进行备案,合同期限为2年,时间从2009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 2011年7月首次合同即将到期,关于孩子去留的问题,局领导班子非常重视,多次开会进行研究,考虑到家长的要求,考虑到孩子的工作及家庭生活稳定,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继续签定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仍为2年,合同时间从2011年9月1日到2013年8月31日。现还在合同期内,待合同期满前,我局将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进行研究,研究结果通知合同工本人。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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