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计征社会抚养费的基数是市或者区、县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年实际收入高于人均收入的,以其年实际收入为基数计征社会抚养费。
我帮朋友问个政策问题,如果河东区市民不符合《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条件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社会抚养费的计征是以哪一年为准呢?是母亲怀孕的那一年(或上一年),还是孩子出生的那一年(或上一年),或者是孩子出生后申请准生证的那一年(或上一年)。可以举例说明吗?非常感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已与您联系。城镇居民计征基数一般是违反规定所生育的子女出生上一年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2012年11月5日
【民生词典】征收社会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