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已责成区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待有确切结果后我们将再次向您反馈。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
尊敬的"张刚"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关于"中保楼步行街北侧底商“红苹果”门前管道漏水"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并责成区水务局进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区水务局高度重视,并与泉州水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组成联合调查小组进行现场勘查。挖开漏水点后发现,漏水部位属用水户建筑物以内分支管网。根据《天津市供用水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原建小区建筑物以内至结算水表之间的供水设施由产权人负责管理。由于该产权未移交供水企业,该建筑物以内分支管网漏水应由中保小区物业公司和产权人维修。
调查小组多次通知中保楼小区物业应尽职维修,至今仍无结果。泉州水务有限公司本着节约用水的原则,欲关闭漏水处阀门,遭到小区用户的阻止。
为解决漏水问题,泉州水务有限公司已作出成本维修预算,中保楼物业正积极协调产权人维修所需费用,经用户同意后,泉州水务有限公司将负责施工。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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