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长及有关领导您好,我是河东区的一名居民,近日在一号桥轻轨附近购买了金地(集团)紫云庭的商住两用公寓式住房一套,名为紫乐广场,40年产权,买的时候告知是民水民电,但购房合同里并没有注明是民水民电而是写的一户一表,因为买房不是一件小事,合同里没有注明总觉得不踏实,所以想跟您核实一下,请问区领导他们说的属实吗?金地集团的商住两用的公寓式住房--紫乐广场是民水民电吗?
尊敬的王思予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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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政府
201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