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社保局领导:
非常敬佩你们的工作效率,几个月来我们周旋于单位之间,这帮老人上保险的问题一拖再拖,一直等信没有结果,对于我们的咨询回复那么快,真让人感到欣慰。这些老人不是没人管了,希望贵单位尽快解决此事。关于你们回复把事情尽快转给相关部门,我们想知道多长时间,因为这项工作马上就结束了,而且不补办,她们很焦急,老太太们一会儿要去信访,一会儿又要去找区里的、市里的,我们作为子女不想这样子的。考虑交通安全、老人身体健康状况,及十八大即将召开,她们的出面会不会给社会环境带来不和谐的因素,所以不赞成那样做。因此想和你们沟通,请尽快帮助协调解决一下,给老太太们一个快速的答复,让她们尽快安享晚年生活。我母亲她们原是是塘沽市政工程局(现合并为滨海新区塘沽环境保护和市容市政管理局)的,六十年代响应号召成为五七工家属,她们那时的领导还健在,说那时有110人参加了市政家属队,老人们有的已经相继去世了,现联系到的有30、40人左右,她们自己有名单的.现在市政工程局说政策不包含事业单位,无社保局批复,不能上报。区社保局说他们无法批复,而且单位也没来报材料,无法审核。去街道办,街道说对于有单位五七工的街道无权上报。可怜的弱势群体,希望尽快帮助解决此事,事业单位五七工与企业单位五七工待遇应一样的,她们也同样辛苦了将近20年啊,她们也应有权上保险的啊,应该体现社会的公平性,让老人们晚年多一些幸福感。盼尽快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们联系相关部门后回复,请您继续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0月22日
您好!根据《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等遗留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107号)规定,未参保人员是指集体企业工作、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界定范围明确。凡是符合条件的人员(包括原新兴集体企业的“五七工”“家属工”)都可以按照我市有关文件规定,自愿选择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其中,未参保人员所在原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存在的,由原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原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灭失的,由未参保人员持本人工作经历档案,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中心负责受理。
信件中反映的问题,具体事宜,请网友“静”本人与塘沽市政工程局联系协商。
2012年12月24日